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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务犯罪立案数双下降意味着什么?

[日期:2008-03-12]  浏览次数:17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杨维汉、贾楠)“5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比前5年分别下降13.2%和9.9%;除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尚未终结的以外,已被判决有罪116627人,比前5年上升30.7%……”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字格外引人注目。

“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数以平均每年5%左右的速度下降。检察机关收到的群众举报也是呈逐年稳步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反腐倡廉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得到了一定遏制,不是越打越多,而是越打越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虽然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但大案数量增多。”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民总结了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县处级以上要案占较大比例;行业领域特点十分明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量以及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窝案串案的数量增多;手段更趋于隐蔽化、智能化。”

5年来,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严惩,有力地昭示了中国反腐败的决心: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

——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比例分别从2003年的46.8%和6.3%上升为2007年的58.3%和6.6%。

——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547人,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落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判处死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被查处……“5年35个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平均每年7个省部级以上官员被查处,这彰显了中国检察机关加大腐败大案的查处力度。”全国人大代表王田海说。

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检察机关加强对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说,检察机关加强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针对公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4238件。为遏制贿赂犯罪,在工程建设等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23082次。

反腐败的“中国经验”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认可。2005年9月底在北京召开的第五次亚太地区反腐败会议和2006年10月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大会上,中国的反腐败经验都受到了与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