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何以沦为职务犯罪重灾区

发布时间:2008-03-14浏览次数:20

在广州市举办的“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透视与预防”讲座上,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介绍,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所为,而广州青年职务犯罪人数的85%年龄在30到45岁,他们掌握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这些人的特点是高学历、高智商,犯罪手段呈现高技能、高智商趋势,涉案金额巨大,危害程度深。此外,调查显示,国企、建筑、行政执法、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是青年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

“30岁”何以沦为职务犯罪重灾区?这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并认真思考的问题。前些年有所谓“59岁现象”,要退休了,要交出恋恋不舍的权柄了,最后狠狠地捞它一把;而“30岁”,也就是说走上领导岗位还没有多久,用功利一点的话说,还来日方长呢,着什么急?所谓“思想过度开放,正值当年,由于经济基础较差,导致其犯罪起步早、胆子大、作案手段更加狡猾”,应当是旁观者的一面之词,不过,在令人费解的同时,也从侧面揭示了腐败现象已然到了肆无忌惮地步的一面。青年人一朝大权在手,无论口中的调子唱得多高,想到的其实只是如何满足自己,满足自己的享受以及满足自己贪婪的种种欲望。这样的年轻官员如果能被及时地揪出来,算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幸运,否则,要让他们继续干下去,干到“59岁”,那就不知有多少社会财富被中饱私囊、多少建设者的辛勤汗水付之东流了!

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是治本之策。“30岁”何以沦为职务犯罪重灾区?道理显而易见,人人明白,内因、外因,说到最后,权力缺乏制约。其实,无论是“59”还是“30”乃至一度冒出来的“26”,腐败之所以能发、多发,归根到底还是在于现行体制、机制存在着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腐败与这些因素有关,而与年龄无关。没有或很难受到制约的权力,在任何一个年龄段都会滑向权力运用的反面。问题是,怎样才能制约权力?这些年来,对职务犯罪的预防,从国家到地方无不高度重视,出台的措施可谓汗牛充栋。倘若监督体系真正发挥了作用,应该只有那些无比狡猾的老狐狸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何至于大网一撒,居然网到了四成涉世未深的青年领导干部?要么是“30岁”根本没把监督放在眼里,要么是监督果真形同虚设,二者互为因果。

随着经济的巨大成功,发展中的中国所面临的问题也逐渐显现,腐败现象便是其中之一。公共权力运行中的腐败现象,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部分官员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而腐败年龄段的降低,甚至降到了几乎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青年人头上,印证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所强调的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反腐败一定还要加大力度,否则,职务犯罪的年龄段再度降低,也不是不可能的。从源头上真正遏制职务犯罪,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