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党委(党组):
现将《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3月2日
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幸福广东建设”的核心任务,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入推进具有广东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广东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新贡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广大教育工作者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和重点领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加强对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教育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让党的惠民政策实实在在惠及百姓、温暖学生。
4.加强对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将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并作为考察、考核和任免高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质询函询等制度。探索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校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6.全面执行《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落实高校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的规定。逐步构建高校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7.深入整治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对用公款赠送的、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授意或委托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的领导干部,从严查处。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8.努力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方式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逐步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执行高中“三限”政策,并逐年降低比例,坚决制止高中阶段“借读”行为。
9.切实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认真执行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省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择优评议推荐若干套教辅材料,各地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按照“一科一辅”的要求,从中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管。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10.努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等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各种乱办班和中小学补课收费问题。
11.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工作。出台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办法,结合群众投诉教育乱收费情况,随机对已评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的单位进行复核,凡发现顶风违纪乱收费行为,一律取消“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称号。同时将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情况作为教育创强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2.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五、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促使权力透明规范运行
13.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程序,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4.强化对基建工程的监管。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加大对基建工程投资决策、招投标、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监督力度,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防范工程风险。
1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切实推动物资采购公开透明运作,积极推动高校建立“网上竞价”采购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控,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16.进一步健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高校债务管理,完善高校财务监管体制,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17.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规定,健全和落实科研经费预算管理、集中核算、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审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防止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
18.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监管。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理顺校办企业的决策和运行机制,健全高校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认真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对投资效益考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校办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
19.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加强教育引导,弘扬科学精神,抵制投机取巧,力戒浮躁风气。要改进科研评价导向,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实施对学术活动全方位监督和约束。
六、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0.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要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培育广东特色的人文精神,形成追求公平正义、诚信务实、反对腐败、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开展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把廉政教育作为高校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的重要内容。继续办好高校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培训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选树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抓紧完成《廉洁修身》教材的修订工作,把廉洁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全过程。
21.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广泛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宣传教育,注重形式喜闻乐见、内容触动心灵。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校报、校刊、橱窗,特别是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努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设品牌项目。继续在校园深入开展廉洁修身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学校建设的方方面面,实现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形成以诚信、清廉为荣、以背信、贪腐为耻的浓厚校园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2.积极推动廉政理论研究与创新。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加强研究、破解难题,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有效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省监察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各高校廉政研究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我省教育系统廉政理论研究力量,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课题研究为平台,定期组织廉政理论研讨,不断推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促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不断纯洁党的组织
23.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商业贿赂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完善案件审核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
24.坚持信访工作通报和督办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办信效率。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处置工作,加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完善网络举报受理、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健全涉腐舆情监控、调查、处置和回应机制。各市和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及时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的制度。
八、认真落实“五讲五重”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25.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切实按照黄先耀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提出的“五讲五重”的要求,讲党性、重品行,讲素质、重能力,讲作风、重落实,讲团结、重责任,讲纪律、重形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地各高校党委党组要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培养和选拔力度。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好党委、行政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为深入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