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12年中层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70

   

      2012年4月13日下午,惠州院在行政楼举行2012年中层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学院领导杨海涛、彭永宏、李韶春、赖美琴、许玩宏以及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日兴副书记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韶春首先讲话,她向在座的中层领导干部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增强党纪修养,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讲政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第二,树立形象、改进工作作风,要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团结;第三,要建立制度、增强管理意识,加强制度学习,学会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她指出,要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和谐地按科学的、与时俱进的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把住“欲望关、爱情观、亲情观以及社交观”四关,严格落实党内廉政政策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杨海涛书记在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领导干部要坚持“三观”,即“廉政观、严政观与勤政观”,要坚持廉字当先,清正廉洁,干净干事;要严格要求,在本部门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执行力。讲话中,杨海涛书记引用案例,告诫中层领导干部要警惕越线、踩线,切莫因为一时的诱惑,而失去了一生的幸福。随后,杨海涛书记现场与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