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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255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教监[2014]4号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链接:教育部监察局负责人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答记者问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教育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教育部为什么要出台《规定》?
答:中央反复强调,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教育部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自身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扎扎实实推进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作风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有经常抓,长期抓,常抓不懈,才能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果,取得党风政风、教风学风的进一步好转。当前,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整体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无法真正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就无法完成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成为一句空话。正是因为看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部下定决心,把治理这些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失时机地出台这一规定,在全教育系统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问:出台《规定》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一是有助于推动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深化就要实化、细化、具体化、经常化,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虽然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看似小事,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很广,蔓延很快,必须及时解决。教育部就是从这些具体问题入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说出一条,做到一条;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这样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全面纠正教育领域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是有助于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学校是人才培养,特别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承担着传播人类文化、开发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职责。教师的师德师风会对学生的思想和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教师的师德师风理应成为社会道德的示范区和辐射源,走在社会的前列。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我们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就是以这样的标准严格要求我们的教师,使广大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影响学生,引导学生,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是有助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了强化整改阶段,中央要求,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整改,取得实效。我们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就是要把师德师风问题治理的措施、办法制度化、长效化,使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扎根落地,得到巩固。
问:《规定》聚焦哪些违规违纪行为?
答:《规定》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实际上是指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及家长索取好处。全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从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案件查办、巡视检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反映强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还不是很理想。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这些问题。《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明确提出“六个严禁”,重点列举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5个方面的禁止性内容。同时,明确了兜底条款,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都在《规定》禁止的范围内,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通过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要强化自我教育和约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坚持廉洁从教,切实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塑造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全社会树立崇高的道德标杆。
问:如何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答:一是狠抓责任落实。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履行好廉洁教育、宣传引导、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责,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治理,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廉洁从教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从教行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成为教师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监督,倡导文明健康的感恩、感谢方式,引领尊师重教的社会新风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求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查,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