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关于对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进行巡察回访的通知

[日期:2018-12-05]  浏览次数:208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惠州学院校内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惠院党发〔2016〕83号)和《惠州学院2018年校内巡察回访工作方案》(惠院党发〔2018〕85号)的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对二级学院巡察回访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对校内17个二级学院进行巡察回访,现通知如下:

    一、巡察回访对象

    巡察回访对象为校内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回访时间安排

    巡察回访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9日),各二级学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巡察办进驻各二级学院开展巡察回访工作。

    三、巡察回访内容

    (一)单位班子建设及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党务、行政管理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四)办公用房整改、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五)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四、巡察回访方式

    自查自纠期间,各二级学院根据《惠州学院2018年校内巡察回访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全面排查、扎实整改,并按时报送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惠州学院校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表》。

    巡察办在巡察回访进驻期间,将通过个别谈话,查看会议记录、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等方面的印证资料,逐项对照、核实,看思想是否重视,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详实;对照整改情况报告,查看已整改的是否达到整改效果,正在整改和长期整改的是否按计划进行整改。

    巡察期间,对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巡察办反映,也可以发邮件至jjs@hzu.edu.cn,巡察办工作联系电话:13824218861,联系人:黄欣。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巡察工作会议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巡察回访期间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巡察办工作,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巡察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对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严守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校内巡察回访二级学院日程安排表.docx




 校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